成人健檢

國民健康署之成人健檢



本院有承接國民健康署之成人健檢業務,凡40歲-64歲中華民國國民,每三年可接受一次成人健康檢查。65歲以上之國民則每年可接受一次成人健檢。檢驗項目包括:空腹血糖、膽固醇、肝指數、腎功能(腎絲球過濾率及尿蛋白篩檢)以及理學檢查。此外,每位國民皆有B型肝炎與C型肝炎篩檢一生篩檢一次的機會,敬請把握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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